十八、河北航空
使用范围
凡在2021年5月30日(含)前购买的836客票(限散客适用、含积分奖励机票),行程涉及广州进出港的河北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NS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含)至2021年6月13日(含)之间的散客客票。
变更及退票规则
符合上述规定、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的散客客票,可进行以下处置:
1.免费退票;
2.使用客票换开方式,免费变更一次2021.6.30(含)之前相同航程河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差额。如申请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未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或已按上述政策办理免费变更后再提出变更或退票申请,按原票价适用条件办理。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4.申请变更航程、签转,按原票价适用条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