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到药店购买这37种药需实名登记

【导语】:近日,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制定《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自5月29日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目录涉及20种中成药和17种化学药,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实施范围

全省范围内

实施时间

5月29日

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涉及20种中成药和17种化学药

一、中成药

1、风寒感冒颗粒

2、(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

3、感冒清热颗粒

4、感通片

5、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6、四季感冒片

7、小柴胡颗粒(片)

8、金花清感胶囊

9、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10、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

11、抗病毒口服液

12、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

13、蓝芩口服液

14、维C银翘片

15、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6、痰热清胶囊

17、克感利咽口服液

18、(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

19、羚羊角胶囊

20、羚羊清肺颗粒

二、化学药

1、阿咖酚散

2、安乃近片

3、氨酚咖那敏片

4、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5、氨咖黄敏胶囊

6、氨麻美敏片

7、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

8、酚咖片

9、酚麻美敏片

10、复方氨酚肾素片

11、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

12、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1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

14、氯芬黄敏片

15、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

16、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

17、盐酸吗啉胍片

备注: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作者:Re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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