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成都航空
适用范围
凡在 2021 年 5 月 24 日(含)前购买的成都航空 811 票证, 行程涉及广州进出港且航班旅行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含)至2021 年 6 月 10 日(含)的航班客票, 包括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和挂 EU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旅客客票,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提出变更申请, 均可免费变更至 2021 年 6 月 30日(含)前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费和舱位差价; 如旅客申请变更至上述范围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变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费用。
2、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旅客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 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费;若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预定座位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收取退票费。
3、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但在 2021 年 5 月 28 日零点前已办理退票及变更的客票,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业务办理办法
1、退票:请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非自愿退票申请, 退票原因请填写“疫情”。切勿提交自愿退票,否则可能被收取手续费。
2、改期:成都航空官网、微信公众号购票的旅客,请您拨打成都航空全国直销服务热线956028办理改期业务。其他渠道购票的旅客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
十七、昆明航空适用范围
凡在2021年5月30日(含)前购买或换开的昆航833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之间广州、深圳进出港(含经停)昆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KY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旅行日期在2021年5月31日14:00(含)前不作限制,以下取位要求同此),可免费变更一次至2021年7月31日(含)之前同航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价差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未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1年8月1日(含)之后航班,须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非自愿退票业务,需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须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补退规定
已经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费用。
(五)特殊情况
1、如涉及广州、深圳航线,旅客购买的是往返程航班,如只有其中一程旅行日期在适用范围内,两程均可按上述“变更及退票规则”办理。
2、旅客行程涉及广州、深圳航线的联程航班(例:深圳-昆明-版纳),如涉及广州、深圳航线的旅行日期在上述适用范围内,两程均可按上述“变更及退票规则”办理。
生效时间
2021年5月3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