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上海航空
适用范围
(一)自北京时间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期间,行程包含未使用国内航段的客票。
(二)适用东方航空781开头客票,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航班或挂MU/FM航班号代码共享航班客票。
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取消规则: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2.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7天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二)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变更航班日期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有可利用座位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再次变更依据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2.1月27日前已申请办理改期的客票不支持补退或再次改期。
(三)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按非自愿规定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1月27日前已申请退票的客票不支持补退。
办理渠道
(一)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东航APP,或旅行社、代理点、携程、飞猪、去哪儿等第三方平台)。
(二)东航24小时客服热线:95530。
海外用户请拨打:0086-21-20695530。
(三)东航官方微信(微信号:中国东方航空),输入并发送“人工”转接办理。
(四)东航APP手机客户端,点击“我的”页面右上角“在线客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