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航/大新华航空—哈尔滨起飞航班机票退改规则
生效日期
2021年1月25日起生效
适用范围
1、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涉及哈尔滨进出港国内航班和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为市场方涉及哈尔滨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1月15日(含)之前;
3、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1月13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
机票退改规则
(一)退票
1、如您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如您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二)变更
1、如您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您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之间的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变更后的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2、如您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3、 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4、已购买随心飞产品客票的旅客,如符合本方案免费退票、变更条款的,须在原出票渠道自助办理非自愿退票,并注明疫情原因影响,经后台人员审核符合则予以通过。
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
如通过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海南航空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B2C签约用户)购买客票的旅客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
如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至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海航呼叫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