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加装雨棚罚款500元。
根据深圳市司法局公布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以及第四十三条,禁止加装雨棚等严重威胁行人安全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其他非法加装行为
(一)加装、改装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限速控制装置和系统;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翻新等改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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