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申请条件和评分标准

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科技奖获奖单位(仅限定向配租);

2、高层次人才团队单位;

3、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获奖企业;

4、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

5、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

6、科研院所;

7、生物医药企业及公共服务平台。

一、“科技奖获奖单位”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

(2)上年度(2020 年)获得国家科技奖或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单位。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上年度(2020 年)国家科技奖或中国专利金奖、银奖获奖证书。

5.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以上申请材料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在原申报基础上,获得国家科技奖或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

二、“高层次人才团队单位”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

(2)属于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科技企业或科研机构;

(3)获得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或市、区高层次人才团队立项。

评分细则

根据人才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一项指标计算分数,人才规模 5 人(含)以内,得 60 分;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满分 100 分。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有效期内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或南山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合同书或相关证明。

6.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或南山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科技企业及科研机构。补租配额上限30套;配租配额上限5套

三、“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获奖企业”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

(2)近五年(2016-2020 年)获得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行业赛/境外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

评分细则

根据所获奖项级别、人才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下同)、营收规模、融资情况(获奖后获得投资机构融资和银行贷款)四项指标,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出分数,再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所获奖项级别×50%+营收规模×20% +人才规模×30%+融资情况(额外加分项)。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奖项级别
行业赛/境外赛获得一等奖,得 100 分;行业赛/境外赛获 得二等奖,得 80 分;行业赛/境外赛获得三等奖,获得 60 分;
A
2营收规模
营收规模达 500 万(含)以上,得 100 分;营收规模达 100 万-500 万(含 100 万),得 80 分;营收规模 100 万以下, 得 60 分。
B
3人才规模
人才规模达 20 人(含)得满分 100 分;人才规模达 10 人 (含)以上,得 80 分;人才规模达 5 人(含)得 60 分。
C
4融资情况 (额外加分项)
得 20 分
D
总评分计算方法:A×50%+B×20%+C×30%+D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首选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信用报告)。

5.上年度(2020 年)销售证明(提供上一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获奖当年报名截止后得到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投资的企业,提供投资协议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股权投资证明文件(加盖投资机构公章或投资人签名),以及股权变更证明文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获奖当年报名截止后得到银行贷款的企业,提供银行贷款协议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7.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获奖证书。

8.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创业之星”大赛获奖科技企业的补租配额上限为20套;配租配额上限为4套。

四、“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

申报条件属于南山智园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入驻企业。

评分细则

(1)根据企业/团队港澳台人员、人才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下同)、股权比例、发明专利/PCT 专利四项指标,其中港澳台人员、人才规模、股权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出分数,再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港澳台人员×45% +人才规模×25%+股权比例×30%,发明专利/PCT 专利为额外加分项。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港澳台人员
有港澳台人员得 60 分,其中有永久居民每人加 20 分,有港澳台留学生每人加 10 分,满分为 100 分。
A
2人才规模
人才规模达 2 人,得 60 分;每增加 1 人加 10 分, 满分为 100 分。
B
3股权比例
港澳台人员股权占比 20%以上得 60 分,占比每增加 5%加 10 分,满分为 100 分。
C
4发明专利/PCT 专利 (额外加分项)
发明专利/PCT 专利每 1 项加 10 分,上限为 20 分。
D
总评分计算方法:A×45%+B×25%+C×30%+D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请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

4.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或留学生证明材料(已毕业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

5.股权比例证明。

6.近三年(2018-2020 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PCT 进入国际申请阶段证明资料。

7.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首选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信用报告)。

8.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除了4要原件扫描上传外,其他材料均需要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补租配额上限为15套,配租配额上限为4套

五、“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属于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科技企业;

(3)近三年(2018—2020 年)累计获得 5 件以上(含 5 件)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PCT 进入国际申请阶段,或近三年(2018—2020 年)累计获得 30 件以上(含 30 件)集成电路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达 50 万元及以上;

(5)人才规模达 20 人及以上(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下同)。

评分细则

(1)根据税收贡献、经济贡献、人才规模三项指标,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税收贡献×40%+经济贡献×40%+人才规模×20%;

(2)税收贡献,以上一年度(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税款缴纳时间为准,不考虑税款的所属期,不计算已退税款,含代扣代缴税费。

(3)经济贡献计算:经济贡献 = 在库基本分+ 排名加分+增速加分 。(说明:①排名、增速均以上年度“定报”数据为准,不在库企业,无“经济贡献”分值;②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中确定的行业代码为准;③行业排名的依据:根据各行业的关键指标进行排名)。

(4)人才规模统计,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纳入统计: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不能重复计算;②与申报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税收贡献
在南山区纳税达 50 万元,得 55 分;纳税额增加 1 万元增加 0.1 分,满分 100 分。
A
2

①在库基本分计算: 南山区在库企业,且年度经营数据达到国家规定限额标准,配合 做好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得基本分 50 分。 

②排名加分计算: 根据企业在本行业的年度排名,行业排名前 10%的企业加 50 分,行业排名前 20%的企业(不含前 10%,后同)加 40 分,行业排名 前 30%的企业加 30 分,行业排名前 40%的企业加 20 分,行业排名 40%之后的企业加 10 分,在库但无报送数据的,不排名,无加分。 

③增速加分计算: 行业排名前 10%的企业:增速达 15%及以上的,加 50 分,增速为 10%(含)~15%的,加 45 分,增速为 5%(含)~10%的,加 40 分,增速不足 5%的,加 30 分; 

行业排名前 20%的企业:增速达 25%及以上的,加 45 分,增速为 15%(含)~25%的,加 40 分,增速为 5%(含)~15%的,加 35 分,增速不足 5%的,加 30 分;

行业排名前 30%的企业:增速达 35%及以上的,加 40 分,增速为 20%(含)~35%的,加 35 分,增速为 10%(含)~20%的,加 30 分,增速不足 10%的,加 25 分; 

行业排名前 40%的企业:增速达 45%及以上的,加 35 分,增速为 30%(含)~45%的,加 30 分,增速为 15%(含)~30%的,加 25 分,增速不足 15%的,加 20 分; 

行业排名 40%之后的企业:增速达 60%及以上的,加 30 分,增速 为 30%(含)~60%的,加 20 分,增速不足 30%的,加 10 分。 上年“年度入库企业”,按在库企业基础分及增速排名最低一档 计算,即经济贡献为基础分 50+增速加分 10 分。

B
3
人才规模达 20 人,得 60 分;每增加 1 人加 0.2 分,满分 100 分。
C
总评分
计算方法:A×40%+B×40%+C×20%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上年度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

4.近三年(2018-2020 年)累计获得 5 件以上(含 5 件)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PCT 进入国际申请阶段,或近三年(2018 —2020 年)累计获得 30 件以上(含 30 件)集成电路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资料。

5.上年度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6.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首选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信用报告)。

7.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配额上限

序号档次专利数量及人才规模
补租配额上限
配租配额上限
1第一档近三年累计获得 15 件以上(含 15 件)国 内外发明专利授权、PCT 进入国际申请阶 段且人才规模 100 人(含)以上。
50 套
10 套
2第二档近三年累计获得 10 件以上(含 10 件)国 内外发明专利授权、PCT 进入国际申请阶 段且人才规模 50 人(含)以上。
30 套
6 套
3第三档近三年累计获得 5 件以上(含 5 件)国内 外发明专利授权、PCT 进入国际申请阶段 或 30 件以上(含 30 件)集成电路登记证 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人才规模 20 人(含)以上。
20 套
4 套

六、“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以下必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的科研院所;

(2)属于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

(3)近三年(2018—2020 年)累计获得 5 件以上(含 5 件)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且新承担 10 项以上(含 10 项)国家、省、市课题;

(4)人才规模达 20 人以上(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下同)。

评分细则

(1)根据税收贡献、人才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下同)和课题数量三项指标,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出分数,再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税收贡献 ×15%+人才规模×65%+课题数量×20%;

(2)税收贡献,上一年度(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税款缴纳时间为准,不考虑税款的所属期,不计算已退税款,含代扣代缴税费。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税收贡献
上年度纳税额达 50 万元(含)的,得 50 分;每增加 1 万元 加 1 分,满分为 100 分。
A
2人才规模
人才规模达 20 人(含)以上,得 60 分;每增加 10 人加 1 分, 满分 100 分。
B
3课题数量
近三年(2018—2020 年)新承担市级以上课题数量 10 项(含 10 项),得 60 分;每增加 1 项国家级课题加 1 分,满分 100 分。
C
总评分
计算方法:A×15%+B×65%+C×20%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近三年(2018—2020 年)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6.近三年(2018-2020 年)新承担国家、省、市课题相关材料。

7.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

序号档次
课题数及人才规模
补租配额上限
配租配额上限
1第一档
近三年新承担至少10项国家级课题且人 才规模 500 人(含)以上。
100 套
15 套
2第二档
近三年新承担至少 10 项省级(含省级) 以上课题且人才规模 100 人(含)以上。
50 套
10 套
3第三档
近三年新承担至少 10 项市级(含市级) 以上课题且人才规模达 20 人(含)以上。
20 套
4 套

七、“生物医药企业及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南山区;

(2)符合以下 3 类别之一:

①近三年有 1 个以上药品获得临床批件;

②近三年累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2 个及以上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1 个及以上;

③国家、省、市规划建设在南山区,或南山区政府规划建设的,为企业提供临床前研究、检验、检测、安全性评价等对外服务的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

评分细则

生物医药企业评分规则:根据人才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和获得药品临床批件、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数量指标计算分数。

人才规模 5 人(含)以内且符合申报条件,得 60 分。每增加人才 1 人加 1 分,最高增加人才分 5 分;每增加 1 个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得 5 分、每增加 1 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 10 分;每增加 1 个药品临床批件,增加 15 分。以上满分 100 分。

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规则:根据人才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指标计算分数。人才规模 5 人(含)以内且符合申报条件,得 80 分,每增加人才 1 人加 1 分,满分 100 分。

申报材料

1.南山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补租申报表。

2.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纳税证明(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近 3 年获得药品临床批件、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简介、现场照片、服务报告,国家、省、市规划建设在南山区,或南山区政府规划建设的证明材料。

6.定向配租补租人才明细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配额上限生物医药企业及公共服务平台:补租配额上限 50 套;配租配额上限 20 套。

作者:Re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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