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最新消息:取消交通临时管制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
按照《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2号),为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有序开放
(一)各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市民进入上述场所须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并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桑拿、按摩、足疗、水疗、美容、茶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剧院、电影院、健身房、剧本杀、密室逃脱、体育馆、游泳馆等)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
二、交通有序恢复
(一)取消交通临时管制,各类车辆正常通行。车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社区小区等,须对车辆司机和乘车人逐一测温验码。
(二)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辖区公共交通有序恢复运营。市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须戴口罩并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
三、企业、工地有序复工复产
辖区各企业、工地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认真做好厂区、车间、工地消杀及员工核酸检测、食堂通风分餐等防疫工作,全体员工实行工作地、居住地“两点一线”,进入厂区、园区、工地须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并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员工居住在我市社会面未清零的区,须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落实居家办公。
四、社区小区严格管控
(一)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出入口严格值班值守,人员进出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并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
(二)社区小区、城中村一律实行围合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2个出入口,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居民进出须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
(三)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不得进入社区小区、城中村,实行无接触配送,在社区小区出入口、城中村指定区域中转存取,外卖快递从业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1天1检”和健康申报。
五、市民强化个人健康管理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科学理性应对疫情,有序配合防疫行动,积极支持爱国卫生运动,做到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自3月18日(星期五)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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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最新消息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2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1号》精神,更好维护居民朋友的健康安全,现就全区防疫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社区卡口管理,居民除采核酸、取快递、倒垃圾外,原则上“足不出户、足不出栋”。如需购买生活必需品,凭社区发放的通行条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出。小区内停止所有室外活动,严禁串门、聚集、访友。
二、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工作人员及防疫工作人员,凭“证”(工作证或抽调通知、证明函件等各级党政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出入社区小区、城中村,管理单位要做好实名登记。
三、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紧急出行需求,由所在社区协调安排,开通绿色通道。各街道和各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辖区全域实行交通临时管制,车辆“凭证通行”,非必要不上路。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的保障车辆,凭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通行证”进出社区小区卡口,允许在路面行驶。其余车辆一律停驶。
五、严格实施“七天三检”核酸筛查,全体居民必须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落实采核酸的法律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但不参加的,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警告或罚款、拘留;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乃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安、交警、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巡逻执法,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执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果断查处。
上述措施自3月16日至20日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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