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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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须提供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报名入口(点此查看)
三、报考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考的考点城市待定,具体考务安排将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福田教育网(点此查看)”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
(一)报考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于2022年3月25日9:00起登录福田教育网(点此查看)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心理测评。本次招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将提前三至五天在“福田教育网(点此查看)”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后续补充公告。
(二)须提供材料
报考者应按招聘系统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如须现场资格初审,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并收取报名表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3,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含应届身份证明内容);
4.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已毕业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和成绩单,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未毕业的,提供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5.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有区分专业方向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报考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福田区公办中小学2022年上半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出现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考生在资格初审之前允许调剂岗位,如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完成资格审核后要变更报考岗位的应取回原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料,如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要变更报考岗位的应联系原报考岗位资审人员进行备案;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55)82918332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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