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的设定
(二)工作人员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以及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至7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7月15日17:00.
三、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退役证等);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签字版);
8.部队服役期间个人简要经历介绍(非退役军人可不提供);
四、报名方式
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rwbzgk@szgm.gov.cn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个人材料是报考环节的重要因素,请报考人员认真照实准备;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简历资料均不受理。
五、薪酬待遇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参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参照军队人员管理,入职可提供两人间宿舍。
六、其他信息
联系方式
光明区人民武装部:0755-88214403陈干事(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弄虚作假,不可重复提交。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合格者确定参加笔试。
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其他
(一)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附件3: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4: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