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盐田教师队伍,持续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现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10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聘岗位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职员若干名,具体岗位条件见《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2024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职位表》附件一。
三、选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选聘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22日。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表要求的条件;
2.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3.持有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网络报名四、选聘程序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日上午12点止;
报名方式: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发送【招聘】获取报名入口。
*温馨提示:2024年2月已经报名且未参加面试考核的教师,若有意愿参加本批次选聘,需重新报名。
(二)资格预审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预审要素主要为:荣誉情况、毕业院校及学历情况、符合岗位情况、目前所在单位表现情况、教科研情况等。
报名人员需提交电子材料(部分材料需扫描并命名后上传)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
1.《盐田区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按照系统填写提交即可);
2.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用证书;
5.《选聘职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三)面试
根据选聘人员人岗相适原则,结合我区学校紧缺学科需求和编制空余情况,网上报名人员是否进入后续环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仅通过资格预审且收到我局通知的进入后续环节,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考核时间初定为8月上旬,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入围人选、考核形式将在完成资格审查筛选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至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预审评分较高一方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相关事宜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
2.考察。由盐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区教育局报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由区教育局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选聘人员,由拟聘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