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数计算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其中,共同申请人包括: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子女;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
③非深户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非共同申请人包括:
①非深户且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②申请人(配偶)父母无深户的一方;
③成年子女的配偶(无论是否有深户)。
子女成年的确定时点,为各配租通告中确定的审查时点。
轮候申请流程
1.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轮候申请】页面。

2.点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仔细阅读轮候须知,点击已阅知,开始申报。
4.依次填写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父母及成年子女的相关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