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随迁入户分线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在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户籍迁入】
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查询: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要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验材料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
省外户籍的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所需材料:《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
注意:(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户籍迁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依托系统实现数据流转,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届时请按短信通知直接前往我市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登记)
四、落户深圳
1、窗口预约
在【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户政预约】,根据步骤完成预约即可
所需材料
①《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②《户口迁移证》
③袋封入户档案材料
④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
2、到窗口办理户籍迁入
携带材料前往窗口办理即可。
温馨提示:
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须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
随迁收养子女、双胞胎子女的,该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场摄像;
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的,该户户主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场确认
现场办理流程
一、现场申报
1、预约窗口
在“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户籍迁入(申请)”即可预约窗口
2、现场提交资料办理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具体材料见上文
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二、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方式一:持受理回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指定机关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方式二:可选择邮寄准迁证服务,现场填写邮寄信息(投递范围仅限于深圳市内)审核通过后不需到分局窗口取证,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快递将准迁证及入户材料邮寄到受理时填报的邮寄地址,邮寄费用到付18元。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
审批通过后会收到短信通知(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落户深圳
1、预约窗口
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户政预约】即可预约窗口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①《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②《户口迁移证》
③袋封入户档案材料
④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