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3年以上,属于特殊家庭或者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下同),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共同申请人条件
1.非深户配偶若要作为计算面积的共同申请人,需持有效居住证即可。非深户未成年子若要作为计算面积的共同申请人,不需要居住证
2.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 (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3.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或者本市户籍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4.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5.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均未享受住住房房保障优惠政策,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请扫码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公众号,发送消息【轮候】获取
申请步骤:
一、网上申请
1.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公租房】获取认租入口
2.登录个人账户后,选择申请类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阅读了解申报指引,开始填报
4.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依次填写后续相关资料。
5.填完以后 就需要选择现场受理点提交资料。
6.申请完后也是在该网站打印“轮候申请表”。
二、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人打印好轮候申请表后,即可预约就近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即可领取备案回执单
三、轮候及认租阶段
申请人会经历一个6-10个月的审核期,
通过以后可凭借备案回执单上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自己的轮候排名,
当住建局发布新的认租房源后,即可在网上提出认租申请
四、选房及签订协议
政府部门会发布符合认租条件的名单,将按轮候排名安排入选名单的申请人前往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