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在我区依法设立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3-6岁深圳户籍儿童及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中国台湾籍在园儿童均参照深圳户籍儿童处理)。
申报条件
申请补贴的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中国台湾籍儿童参照深圳户籍儿童。
2.大陆地区非深户籍、港、澳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深圳户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申请流程
扫码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幼儿园补贴】获取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