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田区第二批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2024年福田区第二批公租房补租申请将于10月17日截止,申请指南见正文。

申请条件

福田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8日9:00至2024年10月17日18:00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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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在“补租申请”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下列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子女出生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或者相关身份证明,未婚生育需单独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或承诺书。

2.《租赁住房合同》,合同内容须包括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体到房号、房屋编码)、租赁房屋面积、租赁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如原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需与房屋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自筹集保障开始时间起,剩余租赁有效期应当不少于六个月。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最新查询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4.申请人本人有效银行卡(正反面)。

5.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

6.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材料。

重要提示

(一)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签订《筹集协议》后,将统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因筹集期限期满或其他原因停止领取筹集补贴的,可按届时政策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请留意,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需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请申请人综合考量,按需选择适合自己家庭的保障方式。

(二)筹集期限内申请人应配合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及时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婚姻状况、租房信息(含租赁住房合同)等变更。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继续领取筹集补贴。家庭类型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变更后的家庭类型重新确定保障标准并变更筹集协议。

(三)申领期间不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停止计算筹集补贴。

(四)福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个人需为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申请人需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退回多领取的补贴金额。若不予配合,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追缴其多领取的补贴金额。

作者:l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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