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参加补贴目录内的职业技能培训
按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在校期间参加目录内的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
2、在毕业前取得证书(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
于毕业前取得深圳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
办理流程
(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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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
1.深圳户籍申请人由户籍地、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由学校注册地所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街道)负责受理与初审;
2.受理街道自业务系统预审通过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三)公示。
受理街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
(四)发放。
受理街道所属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