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6月5日10:00-6月13日23: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2024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链接如下)—“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13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二)学校初审(小一/初一:6月14日-6月23日)
1.申请学位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学校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校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小一/初一:6月24日-7月21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学校将通知家长复核信息,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时间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对于复核时间结束后转户口到龙华区的,若学区内学校已录满,家长可到学校重新递交资料,学校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学区所在街道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但不保证就近安排。
(四)录取工作(小一/初一:7月22日-7月28日)
教育部门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
(五)公布新生名单(小一/初一:7月29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已被公办学校录取,但家长放弃该校学位的,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其学位,该校空余学位不予替补。
(六)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30日-7月31日)
各学校(小一/初一:7月30日-7月31日)接受新生注册。家长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开学报到的儿童、少年,将取消其该学校学位。
小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具体路径如下:关注【深圳疾控】,点击【打疫苗】,选择【入学查验证明】)。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一)网上报名
5月31日10:00-6月7日23: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2023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学位】获取申请入口
点击“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7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二)学校初审(6月8日-6月19日)
1.申请学位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学校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校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6月20日-7月18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学校将通知家长复核信息,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时间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四)录取工作(7月19日-7月25日)
教育部门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
(五)公布新生名单(7月26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六)新生注册(7月27日-7月28日)
各学校(小一/初一:7月27日-7月28日)接受新生注册。家长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开学报到的儿童、少年,将取消其该学校学位。
小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录取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积分不变。
共享学区、分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按《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
学区划分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回复【学区】了解学区划分范围
温馨提示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房屋租赁】获取房屋租赁凭证办理入口和办理指南。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学位】获取深圳各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入口、指南以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下载入口,如《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锁定】获取房屋锁定情况查询入口。
阅读推荐
【2023龙华升学】
【各区积分入学政策】
福田区 | 罗湖区 | 龙华区 | 坪山区 | 南山区 | 龙岗区 | 盐田区 | 光明区 | 宝安区 | 大鹏新区
【各区学区划分】
【各区学位申请材料】
【2023年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盐田区 | 罗湖区 | 福田区 | 坪山区 | 大鹏新区 | 光明区 | 南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