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2月9日18:00,属于南山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南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2.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已被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除外);
解析:在深圳租的是有房屋编码的房子即可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等)、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
其中,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南山领航卡”持卡人租房补贴、社会存量住房补租、人才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申请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日
申请入口
并关注下方【深圳城事攻略】公众号,发送消息【租房】获取南山区租房补贴申请入口
温馨提示:
1.住房以套为单位申请。两人及以上合租单套住房的,承租人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2.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按规定提交补租申请的,须在签订补租协议后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3.补租期限内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停止计算补租。
4.申请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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