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都可以填报,未及时填报修改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填报注意事项
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母、祖(外祖)父母”两种情形。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
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填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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